九江市团伙强迫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嫖客被判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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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征婚网消息称,2024年3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中的两名嫖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吕某飞、陈某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十个月。
犯罪团伙暴力胁迫幼女卖淫: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7月,以魏某(已判刑)、倪某欣(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团伙,纠集邱某豪、陈某璐、余某滨(三人均已判刑)等人,通过非法拘禁、殴打、侮辱等手段,强迫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陈某慧在九江市多家酒店卖淫。该团伙利用社交软件招揽嫖客,单次交易金额为400元至2000元不等。
嫖客明知风险仍实施性侵:
2022年5月,吕某飞两次通过社交软件联系魏某,支付400元嫖资后,在九江市濂溪区某酒店与陈某慧发生性关系。同年5月22日,陈某在九江学院附近搭讪团伙成员,谈妥嫖资后与陈某慧发生性关系,此后又两次将其带至家中侵犯。法院认定,吕某飞、陈某“应当明知被害人可能系幼女”,仍实施性侵,构成强奸罪。
法律严惩与案件进展:
根据《刑法》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法院对两名被告从重判决。此案共有三名嫖客被检方起诉,除吕某飞、陈某外,另一被告人严某明的判决结果尚未向受害方送达。目前,该犯罪团伙主犯魏某等已判刑,其余涉案人员正在另案处理中。
红娘网:
法律条款规定是,强奸不满14岁的幼女,判刑三年至十年,法院称,此次判决是从重判,显然有酌情处理的成份,并不存在从重判决的情形,如果从重判决,至少需要3年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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